【资料图】
1、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2、地上权设定、丧失和变更,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3、地上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它因具有物权的性质和物权的一切法律特征。
4、地上权还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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